第2700章难民诉状自查纠-《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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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这个机构,这个机构说不归我管,找那个机构,那个机构说不归我管,但是实际上是不是完全不能做,不可协调?

    并不是。

    为了救洋丁丁,便是有院书记,院长,副院长亲自督阵协调,迅速上报市卫委调配两个医院的主任医师,组建团队专家会诊,一场超级重大的『危机』,不就是顺利解决了么?

    而至于什么其他伤患,比如腿伤的,孝喘的,若是不带『洋』字的那种,那就没办法了,保护不了,更协调不了,因为院长什么的都忙着要去保护带『洋』字的人,为打赢『保卫战』流血流汗,尽心尽力,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力量来做其余的一些『繁琐小事』了。

    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要看到丁丁医院某些人技术的强大,也需要看到丁丁医院某些人内心的弱小。

    阶级矛盾是无法避免的,有人有利益,就肯定是有人多,有人少,或是有人不管多少都觉得自己少,这就肯定有矛盾,而作为统治阶级,在享受了更多的利益的同时,就是为了处理和协调这些矛盾的,而不是惧怕和推诿,亦或是明目张胆的歪着屁股。

    周之所以能立,是因为上古部落的结构崩塌了,需要新的体系。

    汉之所以能立,是因为从旧贵族的势力倒塌了,华夏需要新的领导者。

    国是如此,士族也是一样。

    从公卿到士族,这本身也是一种时代的变化。

    如今汉朝整体机构崩塌,中央和州郡产生了问题,那就说明需要新的行政体制,新的模式去适应时代的需求。

    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能一步到胃。

    该走的路还是要走,该改变的观念,依旧需要一定的时间。

    对于士族大户来说,家族人口众多,自然会有有一些人品行好,一些人则是品行坏,这都很正常。就即便是不谈士族,就算是普通人家,就在同样的阶级里面,都是一般的街坊邻居之中,也会有这户人家去欺负那户人家的情况出现。

    因为觉得『难民』是弱者,有了同情弱者的同理心,立场就偏向于这些『难民』也同样很正常,这些都不需要特别的强调,亦或是纠正,只不过需要的是在事件发生的时候,能够有效的进行处理,这对于大多数的百姓来说,就已经是足够了。

    这个协调处并不直接指挥各个机构,只是作为中间的桥梁,也就是省去了公文流转的时间,在急切需要协作的时候,可以先协调合作,再出后续的公文备档。

    等蒲子县令回长安之后,就先搭建起来试运行一段时间,然后空缺的蒲子县令,则是暂时有县丞代理职务,并将此空缺公示,在今秋吏员专场的内部晋升考试当中,择优而任之。

    斐潜这样的安排,众人都没有什么意见。

    就像是斐潜所言的那样,其实各个机构都有一些需要其他机构协调处理的事项,之前这个事情都是上报给尚书台的庞统,可是现在庞统告假调休,所以需要协调的工作就变成了直接要找斐潜,这就让一些人会犹豫一下。

    是不是真的有必要去打搅斐潜呢?

    这样的小事就去找骠骑,会不会显得自己有些无能?

    甚至还会想着说去打探一下骠骑今天心情怎样,如果万一骠骑今天心情不好,自己贸然前去岂不是触霉头了?

    诸如此类。

    然后事情就耽搁了。

    大理寺司马懿的这一次事件,也就类似是如此,等到发现事情已经变大,不得不再去找有闻司的时候,其实往往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机。所以如果说有这样一些相对居中,并且只是负责沟通协调的小机构,可以直接帮忙将各个机构对接起来,协同处理一些事项,而不需要事事请示然后再下公文流转,当然就要好很多。

    当然,这个协调处还有一些细节上的问题,比如说一个机构找另外一个机构,要求帮忙,但是另外那个机构也正在忙,人手本身不足,又要怎么办等等,就需要制定更加详细一些的规则,甚至需要不时的进行各个机构负责人的研讨和沟通等等。

    其实在封建王朝之中,很多时候各地各机构都需要这样的协调的,而在很多时候,这种协调人员都是不确定的,由帝王,或是主要的政务负责人进行指派,组建临时性的协调小组,因事定人,事毕解散。

    这样的临时性协调小组,有灵活多变,也不必定员定岗等等的好处,但是在封建王朝之中,也有很多的坏处。比如因为临时抽调完全不熟悉情况,亦或是反正完事就解散,那么重点就是如何『完事』,而不是将事如何『做好』等等。

    斐潜现在的安排,就是定下来一个机构,有专人是负责协调的事项,这虽然说等同于将尚书台的职能又裁出了一部分,但是这个机构是侧重于临时突发的协调工作,其实对尚书台的职能影响不是太大。

    所以众人对于这个事情,并没有什么意见。

    而斐潜所提及的第二个问题,就和所有的官吏都有联系了……

    所有官吏,要以谯并之事为戒,进行为期一年的『自查自纠』!

    所有在长安的官吏,在知晓这个事情之后,都开始痛恨起谯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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