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3章 经传的分离-《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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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统回到了长安骠骑将军府衙,然后对斐潜行了一礼,坐了下来。

    斐潜示意黄旭,让护卫散开了一些,严禁旁人探听,才询问庞统,关于青龙寺当中的情形事项。

    庞统一五一十,都讲述了一遍,然后说道:“待过得几日,议论盛行之时,再将《连山》、《归藏》二书,加以售卖,定成轩然之势也……只可惜,唉,如今《连山》、《归藏》皆残矣……”

    斐潜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然后又问庞统道:“郑公说了经传有别?”

    庞统说道:“郑公有曰,‘周易为本,十翼为注’……”

    斐潜轻轻敲了敲桌案,笑了起来,说道:“很好,很好……除了推出《连山》、《归藏》之外,还必须将我们现在手头上几本不同版本的易经、易传给扔出去,借这个机会一锤子敲定下来……你也别愁眉苦脸的,不完全你来做,你别忘了水镜先生……”

    庞统恍然,又站了起来,说道:“某即刻去找水镜先生!”

    斐潜笑道:“去吧,早去早回,晚上吃烤肉……”

    庞统顿时原地满血,活力十足,大袖纷飞而出,在出门之间还特意强调了一句,“一定要给我留一块肥的……”

    斐潜哈哈笑了几声,摇了摇头,这么长时间了,庞统依旧是觉得肥肉好吃。烧烤啊,肥肉怎么会好吃?不应该是像是五花肉这样肥瘦相间的才好吃么?

    不过,这也正是问题的所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而想要将这些喜好统一起来,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

    庞统,还有郑玄,以及另外的一些人,在知道斐潜想要将《经》、《传》分离而开的时候,大多数只是想到了求真求正,但是他们基本上都不知道斐潜的这个举动,还有另外一层更为深刻的涵义……

    不是因为斐潜比这些人多聪明,而是因为在现阶段,除了斐潜之外,没有第二个人有这个观念,这个在汉代,甚至在后世,也不是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观念……

    著作权。

    在后世现代的文学理论体系之中,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这个词语,或者说这个概念,其实是一个舶来品,而非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或许用西方舶来的概念来衡量中国古代的文化和制度似乎有些牵强附会,但是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华夏有千年的文化,但是并没有形成著作权的土壤。

    虽然在南宋时期,朝廷也就于一部分书籍发布檄文,告知天下不能“剽窃编类”,不可以“改换名目”,但是并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著作权保护法。

    因为盗版的源头,就在孔子的时候产生了,以至于到了后世,还有很多人以盗版为光荣,恬不知耻的表示看盗版怎么了?

    周公写了易经,孔子作了易传,但是不能说因为孔子作了易传,易就是孔子所著,企图淡化,甚至抹杀周公的存在了,就像是周公做了周易之后,就抹杀连山归藏,或是像是后人尊孔,就抹杀了其他的百家存在一样。

    把最帅的那个杀死,那么我就是天下最帅的仔了……

    这种思想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甚至导致了后世变革之时,非此即彼,非黑即白,不管政敌举措是好是坏,但求一棒子打死,只要将对方打死了,那么活下来的就是好的了,所以王安石变法,最终昙花一现,郑和下西洋百万文献,却被刘大夏公然销毁藏匿……

    事实就是事实,不能因为个人喜好,就去抹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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