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4章 屯田名田爵田-《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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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
斐潜离开之后,原本搬离了长安的左冯翊和右扶风的治所,便为了相互协调和统一,便又重新搬了回来,归于长安城内。
左冯翊的大印在徐庶手中,京兆尹的印在贾诩手中,至于右扶风的印绶么,虽然斐潜没有明讲,但是贾诩和徐庶两个人也自然的将其塞到了庞统的手里。
当然,美名其曰是让庞统代为保管。
然后关中三巨头便算是成型了。老中青三代,刚刚好。因此可以说,关中的事务,这三个人凑一凑,就算是代表齐全了。
安置流民,虽然说是千头万绪,但是毕竟关中的底子还在,田地也不用重新开垦,只是需要将焚毁损坏的村寨村落,重新整理出来,统筹安排就是了,而这些事情,对于之前在并北和阴山就有这样工作经验的,斐潜从退伍兵卒当中安排的基层官吏来说,实际上难度并不是太大。
只是繁琐,相当的繁琐。
一群连左右都分不清楚,连最基础的一二三四都不认得的流民,要让其听从政令,并且懂得含义并且遵行,在人手并不是那么充足的条件下,自然是需要做出很多相应的细致工作的。
而在这些工作当中,对于土地的安排,这一项最为贵重的生活生产物资的安排和规划,则是关中三巨头当下最为关键的一项政务。
关中的这一片土地,可以说是经历了最多的变革,也见证了太多制度变换,从“井田制”到“名田制”,然后又经历了短暂的“王田制”,然后又重新回归“名田制”,然后又逐渐看着“名田制”走向毁灭。
因为土地制度直接关系到了上层建筑最根本的问题,牵扯到了赋税和徭役,同时也牵连到了许多重大的后续政治的制度,所以当下土地的问题,不可不慎重。
这一日,关中三巨头就坐在了一处……
“……死徒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徐庶捋了捋胡须说道,“奈何周王,成于井田,败也井田也,盖因人有私欲,田有私亩,以公代私,非惰即废也……”
庞统点点头说道:“‘井田’不可用,‘王田’不可取……先秦以‘名田’而强,汉初以‘名田’而盛,征西将军以名田授民,暗合天意……而关中之辈,多属井底之蛙,着实可叹,竟欲螳臂挡车……”
贾诩眯着眼,说道:“这也难免。并北行‘名田’,尚无大碍,可这关中田地,多有其主,‘名田’之策,便损其利也,’爵田‘亦如是也……不过若行‘限田’,亦难免震荡,不利于治……”
井田,名田,王田,便是在关中之地,实施过的几个比较有名的田政。
“井田制”,这个最早在华夏大地上成熟的土地制度,始自夏商,完善于周,灭亡于春秋战国。
井田以方块为形,由八家共用一井而耕之,每家各占私田一百亩,中间一百亩为公田。经此细分之后的土地形状像“井”字,故谓之井田。八家需先在公田上耕作,以缴纳被称之为“助”的劳役地租,然后各家才能对自家的私田进行耕作。
井田制之亩为百步亩,算是小亩,并且在上古之时,人口稀薄,不管怎么分都行。但是到了春秋中期,铁制农具和牛耕的出现使得公田之外的私田被大量开发,耕地面积日益扩大。贵族领主对私田的狂热追求使得公田日渐荒废,国家岁入难以为继,随后各国不得不改变劳役地租的税赋制度,纷纷实行“初税亩”,“相地而衰征”、“十一而税”等税制,井田制随即逐渐荒废。
先秦随着商鞅“开阡陌决裂封疆”的一系列改革,古老的井田制被彻底废除了,领主贵族的世袭土地所有特权也随之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名田制”。
名田制最突出的特征是按户籍计口授田的同时,又按军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数量的土地,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可以买卖。
按户藉授田实现了国家借用土地对农民的严密控制,凡在户籍之民皆可得一定土地,也能使民休养生息从而国家安稳,税赋充足稳定。
同时最重要的是,按军功封赏土地的制度打破了原有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世袭特权,产生了大批的军功地主,这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秦因此国力大盛,最终可以一统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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